6月17日晚,深圳市商场监督办理局发布关于“我命油我不油天(深圳)电子商务有限公司”(拟建立)批阅被驳回状况的阐明:6月16日,有请求人提交公司建立请求,拟建立“我命油我不油天(深圳)电子商务有限公司”。我局以为,该请求不符合相关规矩,予以驳回,审阅定见为:“经检查,主张更改字号”。
对“我命油我不油天”的公司称号不予受理,深圳市市监局称,依据《企业称号挂号办理规矩》第十一条,“企业称号不得有下列景象:……(七)违反公序良俗或许可能有其他不良影响”。
而实际上,依据原国家工商总局2017年7月31日印发、2017年8月1日开端施行的《企业称号禁限用规矩》,“我命油我不油天”这种企业称号,应在禁限用之列。该规矩第二十二条规矩:企业称号的字号应当由字、词或其组合构成,不得运用句子、句群和阶段。
学过小学语文就该知道,“我命油我不油天”这一组文字不符合规矩,实际上归于夹杂着谐音字的一种“句子”。
按理说,归于社会组织的企业,称号应该严肃、正派。寻求特性与严肃并不矛盾。而特性,绝不等于简略的异乎寻常,与“特殊”、“奇葩”更不是一个意思。或许说,有文明的特性,才登得上“大雅之堂”,才有生命力。而比如“赚他多少个亿公司”、“近邻老王公司”、“一群少年在某大叔带领下……”这样的公司称号,除了“异乎寻常”,实在读不出一点文明的滋味。
该公司显着便是冲着“热门”而去,但这种热门蹭不得。企业姓名也能够没有文明,但过于寻求奇葩乃至低俗,对企业形象、于经营活动恐怕都不好。
“我命油我不油天”、“近邻老王”这样的门牌挂在公司门口,真的是一切的客户都不恶感吗?某些特定语境下,“近邻老王”这种姓名不仅是对他人的不尊重,还简单被“误读”出轻佻乃至侮辱的意味:你是“老王”,他人成了谁?
奇葩字号的构思,肯定是在寻求眼球效应。谁都想让客户、大众敏捷记住自己公司和产品的姓名,期望公司和产品称号具有较好的传达性,这都没错。但文娱滋味太浓、基调轻浮的“眼球效应”,也只能是一时的泡沫。
奇葩企业称号这事,早就该好好管管了。姓名虽具私有特点,但一起应该承受公共价值影响的审视,不存在肯定的“法无制止”的自在。而依法检查、标准企业取名,则应成为商场监管部门自觉的职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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